为做好黑龙江省食药物质管理试点工作,省卫生健康委联合省市场监管局、省农业农村厅、省工信厅、省商务厅、省中医药管理局制定了《黑龙江省黄芪、西洋参、灵芝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管理试点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方案》对试点种类、企业要求、生产经营等方面进行了要求,并提出具体的物质管理试点食品安全监管措施和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方案。黑龙江省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管理试点食品安全监管措施,包括严格试点物质生产经营主体准入、全面落实试点物质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及全面落实试点物质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属地责任 3 方面内容。黑龙江省黄芪、西洋参、灵芝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管理试点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方案,包括监测目的、监测机构和监测内容 3 方面内容。
开展黄芪、西洋参、灵芝 3 种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物质管理试点工作,将有助于黑龙江省生物资源优势转化为产业优势和经济优势,进一步促进黑龙江省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产业与健康产业融合发展,拓宽黑龙江省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产业发展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