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指出,要围绕虫草采挖安全生产查风险、除隐患、防事故、保平安工作总基调,强化责任落实、深化源头治理,集中整治虫草采挖风险隐患排查不到位、重点要素管控不到位、责任落实不到位等问题,通过防控“入州入场、交通运输、住宿留宿、草场采挖、市场交易、责任落实”六大环节风险,健全重点要素管控网络,完善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构建全链条闭环式防控机制,最大限度预防和减少虫草采挖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确保绝对安全。
盯紧入州入场环节。各级党委政府强化风险意识和防范意识,加强外市州来州重点群体的管控措施落实。要认真落实流动人口管理各项规定,加大外来务工人员管控力度,管好外来采挖虫草人员,严防输入性风险。要加强中高风险地区、疫情发生地和省外入州重点人员管理,严格落实进州“落地检”,防止疫情传播风险。要全面开展重点查验,对所有入州的人、车、物开展地毯式查验登记,做到“人员、物品、车辆”信息全登记,严防重点人员、危险物品、无证无照车辆入州。
盯紧交通运输环节。针对虫草采挖点高寒缺氧、山高路险、气候无常、道路临水临崖,交通运输工具多为面包车、拖拉机、摩托车、货车、农用车,大量车辆存在长期未审验,安全隐患较多的实际。各级、各部门,特别是公安交警部门要严厉整治超限超载、客货混载、多拉快跑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持续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加强道路管控力度,加大司乘人员管理,加大问题车辆管控,最大限度减少交通事故发生,坚决防止群死群伤重特大交通事故发生。
盯紧住宿留宿环节。针对煤炭、煤气取暖安全隐患较多的情况,各级、各部门要深入采挖点加大用煤、用火、用气安全常识宣传,严防因用火不当发生火灾事故和中毒事故,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针对气温高,食物容易变质、滋生细菌,易引发食物腐败引起中毒,误食野菜引起中毒等风险,要加强日常宣传引导和教育,严防务工人员因误食野菜和变质食物引发中毒案事件发生。
盯紧草场采挖环节。突出行业监管和公安机关的主责主业,严厉打击不听劝阻,强采、盗采行为,严厉打击黑恶势力染指虫草采挖领域、公开对抗执法行为,全面规范虫草采挖秩序。严厉打击盗抢骗等针对虫草领域的侵财类犯罪,重点打击假冒虫草、人工虫草充当野生虫草,以次充好、缺斤少两等欺诈行为。有针对性地打击强迫交易、故意伤害、敲诈勒索等犯罪,切实维护市场交易秩序。有预警性指导牧户、承包户签订承包合同,通过契约规定,实现双方权利义务得到保障。引导外来承包草场人员与采挖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保险,严防人身权益、财产权益受损。
盯紧市场交易环节。市场监管等部门要加大监督管理力度,严厉查处人工种植虫草冒充果洛本地虫草,赚取差价,影响果洛虫草品牌等情况发生;要督促交易人员正常交易,严防缺斤少两、偷税漏税、强买强卖等问题发生。公安机关要重点打击虫草交易中假币、假钞等损害群众经济利益,破坏金融市场秩序违法行为;要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及时发现治安隐患,强力清理占道经营、乱停乱放等违法行为,全力维护好市场秩序。
盯紧责任落实环节。进一步坚持州县乡三级联动、有效衔接,形成以上率下、上下协调的工作格局,全面提升打击管控服务能力水平。进一步把维稳力量延伸到基层末端,如发生矛盾纠纷和不稳定案事端,要第一时间处置在苗头、化解在一线。进一步完善应急处置预案,对因虫草采挖可能引发矛盾冲突的重点部位,预置应急值守力量,加强日常巡逻管控。进一步通过建治并举、以建促治,坚决防止民间风险矛盾传导到社会治安领域。
《意见》要求,提高站位,加强领导。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坚持“生命至上、人民至上”,不断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各级领导要深入一线带队开展虫草采挖安全大检查,开展安全知识宣讲,逐级统筹抓好“六个环节”措施落实,着力防范化解各类安全风险隐患,形成自上而下抓好虫草采挖安全生产的浓厚氛围。
落实责任,强化措施。各级党委政府领导和行业系统监管,严格落实“六个环节”具体要求,层层落实责任,一级对一级负责,强化工作措施,确保工作成效,切实解决一批影响虫草采挖安全生产的瓶颈性问题,提高综合防控能力。
健全机制,形成常态。坚持边推进、边总结、边创新,立足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隐患,从提升虫草采挖安全质态、推进重大风险隐患整改闭环管理、拓展重点要素管控手段等方面入手,健全完善长效机制。
加强督导,严肃纪律。加强督导检查和一线指导,采取跟踪督办、分片包干等形式,督促做好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对工作不落实、措施不到位、排查不细致引发相关案事件的单位和个人,严肃追究责任。